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在役检查规则第 4 部分:检验方法 (NB/T 20312.4-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生态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热工院有限公司、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聂勇、徐旭光、蔡家藩、许远欢、高晨、葛亮、毕海波、凌礼恭、陶于春、曾玉华、杨成、张志鹏、邓黎、盛朝阳、余哲、余可、王冬冬、华雄飞
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的在役检查1、2和3级承压设备及其支承件,以及一些非承压核岛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