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 11 部分: 碘吸附器(Ⅰ型) (NB/T 20039.11-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计荣、侯建荣、吴涛、王瑞云、丘丹圭、李永国、沈大鹏、马英、李世军、王坤俊、李新志、孙立臣、王佳、孔海霞
适用于核设施空气净化系统中与核安全有关的碘吸附器。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 11 部分: 碘吸附器(Ⅰ型) (NB/T 20039.11-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计荣、侯建荣、吴涛、王瑞云、丘丹圭、李永国、沈大鹏、马英、李世军、王坤俊、李新志、孙立臣、王佳、孔海霞
适用于核设施空气净化系统中与核安全有关的碘吸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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