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5部分: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SN/T 5562.5-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广州海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等
起草人:刘丹、高震泽、陈永红 等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5部分: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SN/T 5562.5-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广州海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等
起草人:刘丹、高震泽、陈永红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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