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 (SN/T 5489-2023)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黄埔海关、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天津海关等
起草人:陈文辉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