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播用监视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 371-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康维讯视频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汉源、姜文波、徐进、王惠明、赵贵华、宁金辉、李岩、蔺飞、欧臻彦、张乾、秦旭东、周立、甄占京、谢婧、潘乐、孙子瀚、李敏华、石雅彬、王宏雄、武延兵、赵坤、张俊、杨冬、鲁猛、余海龙、刁凯、金梦、王静萱、丁磊、朱伟、白建军、郑珺
本文件规定了超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播用监视器(以下简称“超高清监视器”)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超高清监视器的研发、生产、验收、测试、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