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K超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规范 (GY/T 364-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广播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广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北京宇田索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姜文波、徐进、李岩、周立、宁金辉、张乾、关朝洋、王亚明、甄占京、潘波、刘斌、蔺飞、苑学成、杨磊、戴霖、焦健波、童禹、毕江、林云川、宋键、薛兵、林小海、郭晓强、周芸、商同、罗天
本文件规定了4K超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4K超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节目技术质量管控和节目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