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1293-2023)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提出了农药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农药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及农药制造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农药生产的中间体生产企业的污染防治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