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加热锅炉技术条件 (NB/T 10936-2022)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张家港威孚热能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四通锅炉有限公司、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山东华源锅炉有限公司、南京柏克斯电热器具制造厂、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浙江上能锅炉有限公司、无锡锡能锅炉有限公司、山东中杰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陕西建工金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善武、徐国富、董一真、唐海荣、周冬雷、杨戈、李耀荣、刘安全、马仲华、冯威、曾钦达、李晓柏、陈电方、吴俊、钱林峰、叶勉、李一骧、傅海涛、杨必应、雷钦祥、彭乐荣、叶元华、马鸿飞、何争艳、张腾、凌少东、梁坤龙、邱征宇、戴国栋、殷先华、王惠云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范围内固定式、以水为介质的、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07 t/h的电加热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不小于0.05 MW电加热热水锅炉:a)电热管式电加热锅炉:额定工作电压不大于600 V的锅炉;b)电极式电加热锅炉:功率范围为4 MW~56 MW,工作电压范围为4.16 kV~35 kV;c)电磁感应式电加热锅炉:额定热功率小于0.10 MW(单体)的常压热水锅炉。本标准不适用电压为220 V的电热水器。本标准规定了电加热锅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参数与型号编制、材料、性能与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检验和试验规则、锅炉辅机、附件与成套供应范围、涂装、运输包装、标志和随机文件、安装、使用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