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1261-2022)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的测定。当进样体积为 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2 mg/m3~0.6 mg/m3,测定下限为 0.8 mg/m3~2.4 mg/m3。详见附录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