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1224-202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有机氯农药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六氯苯、α-六六六、γ-六六六、β-六六六、δ-六六六、七氯、艾氏剂、氧化氯丹、顺式-环氧七氯、反式-环氧七氯、反式-氯丹、2,4'-DDE、反式-九氯、顺式-氯丹、硫丹-Ⅰ、4,4'-DDE、狄氏剂、2,4'-DDD、异狄氏剂、2,4'-DDT、顺式-九氯、4,4'-DDD、硫丹-Ⅱ、4,4'-DDT和灭蚁灵共 25 种有机氯农药的测定。参见附录 A。 当采样体积为 30 m3(标准状态),浓缩定容体积为 20 μl 时,六氯苯的检出限为 0.9 pg/m3,测定下限为 3.6 pg/m3;当采样体积为 1200 m3(标准状态),浓缩定容体积为 20 μl 时,除六氯苯外其他有机氯农药的检出限为 0.006 pg/m3~0.03 pg/m3,测定下限为 0.024 pg/m3~0.12 pg/m3。详见附录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