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验室放射性废弃物管理规范 (SN/T 5292-2021)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青岛海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等
起草人:陆地、杜瑶芳、尚迪 等
海关实验室放射性废弃物管理规范 (SN/T 5292-2021) 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青岛海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等
起草人:陆地、杜瑶芳、尚迪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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