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从业规范 风险管理 (JR/T 0238.1-2021)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行业分类所属金融业。
起草单位: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湖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清控道口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子强、万迎军、王微微、李健、王辉、陈颖、史秀红、郭剑光、姜富伟、苟琴、吴锴、刘锋、王勇、章彰、张辉、朱红艳、彭子雄、陆怡舟、杨俊、葛志明、郭宇、陶建春、刘训翰、刘轶、周皓、申峰、张世晓、解天骏、任岷。
本文件规定了金融风险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要求,包括知识体系、职业能力、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等。本文件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所有与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相关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