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数据平台总体技术要求 (JR/T 0237-2021)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行业分类所属金融业。
起草单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金融标准化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
起草人:俞吴杰、杨鹏、陈翔、黄波、王鹏程、张天舟、张芮玲、王庆刚、孔昭龙、方方、那勇、王嘉琪、张兰兰、王伟利、白阳、符海芳、赵华、蒋健源、沈澍、李琪等
本文件规定了面向金融业的大数据平台总体技术要求的框架结构、功能技术要求、非功能技术要求以及接口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金融大数据平台的设计、开发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