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 (HJ847-2017)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水泥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制造、独立粉磨站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工业废水、废气或者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其他产污设施和排放口,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