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 944-2018)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监管全过程。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排污单位开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编制及提交。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行业技术规范)的,按照行业技术规范执行;无行业技术规范的,按照本标准执行;行业涉及通用工序的,执行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定行业或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可参考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