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用不锈钢 第8部分:1、2、3级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 (NB/T 20007.8-2017)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韩雨、张宏伟、郑越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1、2、3级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的制造、检验和验收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1、2、3级设备及辅助管道用壁厚为1 mm~50 mm的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其他核工程可参考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热交换器用传热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