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虫病诊断标准 (WS 257-2006) 主管部门为卫生部,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新疆自治区包虫病临床研究所等
起草人:伍卫平、温浩 等
包虫病诊断标准 (WS 257-2006) 主管部门为卫生部,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新疆自治区包虫病临床研究所等
起草人:伍卫平、温浩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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