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013-1997) 国家标准《包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卫生部包虫病防治培训基地。
此标准规定了囊型包虫病和泡型包虫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和地方病防治机构对两型包虫病的诊断和处理。
包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013-1997) 国家标准《包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卫生部包虫病防治培训基地。
此标准规定了囊型包虫病和泡型包虫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和地方病防治机构对两型包虫病的诊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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