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考官管理要求 (GB/T 44697-2024) 国家标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考官管理要求》由TC393(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中国美术学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起草人:李小曼 、逄焕磊 、王宏 、张人健 、竺照轩 、陈斌斌 、赵大志 、任博雅 。
该标准规定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的管理制度、聘用、培训、执考、考核评价、执考证件、续聘与解聘方面的管理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