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7部分: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 (GB/T 4706.17-2024)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7部分: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46SC1(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冷空调器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西安庆安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大金机电设备(西安)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冰山松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三菱电机(广州)压缩机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马德军 、吴晓丽 、杨泾涛 、舒少仁 、闫凌 、雷卫东 、朱金江 、周易 、孙民 、姜华伟 、贾伟强 、徐华保 、包国兴 、周英涛 、赵旭 、杨贤飞 、李丽艳 。
GB/T 4706.1—2024的该章以下述内容代替: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机-压缩机的安全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中所用的封闭式(全封闭式和半封闭式)电动机-压缩机及其保护和控制系统(如有),并且其要符合相应设备所适用的标准。该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单相不超过〖JP〗250 V,其他不超过600 V的电动机-压缩机,在正常使用时的最严酷条件下对电动机-压缩机的单独试验。该标准也适用于以下类型的电动机-压缩机:——多转速电动机-压缩机,其转速可以设定为不同值的电动机-压缩机。——变容量电动机-压缩机,其容量可以在固定的转速下进行控制的电动机-压缩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