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90部分:商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GB/T 4706.90-2024)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90部分:商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46SC7(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深圳鸿博智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极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迎九 、李继萍 、刘永新 、谭森成 、颜帅 、刘广森 、叶基林 、刘刚 、曾志成 、郑雯蔚 、何钏 、王侨 、孟佳 。
GB/T 4706.1—2024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该标准规定了带有腔门的商用微波炉的安全要求。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该标准适用于带有一个腔门的组合型微波炉的安全,其要求包含在附录AA。该标准也适用于不带有腔门的,食物或饮料通过运输装置进入炉腔加热的商用微波炉的安全,其要求包含在附录BB。适用于附录BB的微波炉,其微波负载通过运输装置进入炉腔;附录BB也适用于隧道式微波炉和几种微波自动售货机的要求。该标准也适用于打算在船上使用的微波炉,其要求包含附录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