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试飞风险科目实施要求 (GB/T 44168-2024) 国家标准《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试飞风险科目实施要求》由TC435(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435SC1(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爱生无人机试验测试靖边有限公司、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
起草人:张培田 、王锋 、祁圣君 、胡应东 、舒振杰 、吴欣龙 、安然 、唐瑭 、贺正彦 、张泽京 、钟海 、潘计辉 、张甲奇 、孙健 、李剑 、安苏阳 、吴健 、韩承林 、王久元 、王艳平 、刘官永 。
该标准规定了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系统”)试飞风险科目划分与确定、风险科目试飞实施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试飞风险科目的控制与实施,其他民用无人机系统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