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 安全要求 第5部分:回转冲击式钻孔工具 (GB/T 32800.5-2023) 国家标准《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 安全要求 第5部分:回转冲击式钻孔工具》由TC173(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天水凿岩机械气动工具研究所、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长沙天和钻具机械有限公司、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甘莉 、康欣 、童良怀 、师明辉 、曾亦华 、陈继龙 、黄增阳 、汤浩 、贺羽 。
该标准规定了在坚硬材料(如岩石和混凝土)上钻孔的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以下称为“回转冲击式钻孔工具”)的安全要求。回转冲击式钻孔工具可以由压缩空气、液压油或内燃机驱动,在使用或不使用悬挂装置(例如平衡装置)的情况下,供一名操作者在单手或双手扶持下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产品: ——小炮孔钻; ——凿岩机; ——回转锤。 注1:回转冲击式钻孔工具的实例见附录B。 本文件不适用于为了将回转冲击式钻孔工具安装在夹持装置上而对其的特殊要求和改型。 本文件涉及除在潜在易爆环境中使用回转冲击式钻孔工具之外,在预期使用和制造厂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条件下使用工具时的所有值得注意的危险、危险情况或危险事件。 注2:EN 13463-1 给出了潜在易爆环境使用非电类设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