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 安全要求 第10部分:挤压式动力工具 (GB/T 32800.10-2023) 国家标准《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 安全要求 第10部分:挤压式动力工具》由TC173(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浙江瑞丰五福气动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维尔特隧道装备有限公司、天水凿岩机械气动工具研究所。
起草人:潘灵钢 、徐雪锋 、张凌 、陈继龙 、邵先月 、徐应锋 。
此标准适用于金属、塑料,以及其他材料的挤压铆接、冲压、成型、压切等用途的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以下称为“挤压式动力工具”)。挤压式动力工具能由压缩空气、液压油或内燃机驱动,在用或不用悬挂装置(例如平衡装置)的情况下供一名操作者在单手或双手扶持下使用。
此标准不适用于为了将挤压式动力工具安装在夹持装置上而对其的特殊要求和改型。
此标准涉及除在潜在易爆环境中使用挤压式动力工具之外,在预期使用和制造厂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条件下使用工具时的全部值得注意的危险、危险情况或危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