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GB/T 13379-2023) 国家标准《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由TC7(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昕诺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复旦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爱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赵建平 、张欣 、罗涛 、冉令华 、张滨 、高雅春 、方翔 、俞燕 、王小冬 、林燕丹 、张屹 、黄云峰 、魏彬 、姜化朋 、林小炜 、张恭铭 。
此标准规定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视觉工效学的准则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室内工作场所。
此标准不适用于低照度作业场所,如放投影、看幻灯、处理感光材料以及用辅助设备放大物件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