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精矿及主要含铜物料鉴别规范 (GB/T 42915-2023) 国家标准《铜精矿及主要含铜物料鉴别规范》由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南宁海关技术中心、防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青岛理工大学、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南京海关工业产品检测中心、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唐梦奇 、吕春秋 、廖敏萍 、周炳炎 、于泓锦 、阮贵武 、钟坚海 、张庆建 、余淑媛 、郭兵 、杨晶丽 、石全 、钱庆长 、于力 、赵晖 、肖前 、陈璐 、萧达辉 、封亚辉 、吴倩桦 、郑建明 、朱志秀 、陈贺海 、冯均利 、董清木 、洪体玉 、许俊 、张鹏洲 、叶正雄 、李静 、郑文英 、许建 、蔡创开 。
此标准规定了铜精矿及主要含铜物料的鉴别特征、鉴别流程、鉴别实施及鉴别报告编写。
此标准适用于进口铜精矿与主要含铜物料的鉴别,主要含铜物料包括冰铜、铜火法治炼渣、铜火法治炼烟尘、铜阳极泥、铜渣精矿等铜火法治炼工艺产生的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