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机电继电器 第1部分:总则与安全要求 (GB/T 21711.1-2023) 国家标准《基础机电继电器 第1部分:总则与安全要求》由TC217(全国有或无电气继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李惠萍 、林伟霖 、张德胜 、王珏 。
此标准适用于低压(最大1000V交流或1500V直流电路)设备用基础机电继电器(非定时有或无继电器),规定了电气或电子工程各领域用基础机电继电器的基本功能和安全要求及安全的相关特性。这些应用领域如:一般工业设备;电气设施;电气机被;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信息技术和商务设备;-建筑自动化设备;自动化设备;电气安装设备;医疗设备;控制设备;电信设备;运载工具;交通运输工具(例如,铁路)。
此标准要求的符合性由规定的型式试验进行验证。
如果由于继电器的用途而规定了超出此标准范围的要求,则继电器应根据用途按相应的IEC标准(如IEC 60730-1、IEC 60335-1、IEC 60950-1)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