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质量评定的有或无基础机电继电器 第1部分:总规范 (GB/T 16608.1-2003) 国家标准《有质量评定的有或无基础机电继电器 第1部分:总规范》由TC217(全国有或无电气继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已被标准 GB/T 16608.1-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本部分为总规范,适用于有质量评定的基础机电继电器。为能够对基础机电继电器进行质量评定,本部分规定了鉴定批准和质量一致性检验必须遵循的各程序的定义。在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内,本部分与相关的分规范和详细规范一起用于继电器的鉴定批准(由独立认证机构进行的第三方认证)。鉴定批准的继电器授予IECQ认证合格证书,有权使用IECQ认证合格标志。另外,本部分除用于IECQ质量评定体系外,还可用于第一方认定(制造厂声明)和第二方认定(用户认证)(按适用的)。但在这些情况下,继电器不能授予IECQ认证合格证书,也不能标IECQ认证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