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17625.1-2022) 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由TC246(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46SC2(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频现象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研究所、苏州海关、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福测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起草人:万保权 、刘健犇 、李妮 、朱文立 、陈世钢 、尹婷 、谢于迪 、刘尔立 、扈罗全 、尹海霞 、李滟 、吕飞燕 、路遥 、石光明 、刘兴发 、曾博 、兰德福 、肖梁乐 、干喆渊 、倪园 、王延召 、万皓 、赵军 、张业茂 、周兵 、刘震寰 。
此标准涉及注入到公用供电系统的谐波电流的限值。
此标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此标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额定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每相额定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非专用电弧焊设备属于此标准范畴。所有其他电弧焊设备不适用于此标准;然而,可使用IEC 61000-3-12以及相关安装限制对其谐波电流发射进行评估。
按照此标准进行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对于标称电压低于220V(相电压)的系统,限值尚未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