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污染 (GB/T 12085.12-2022) 国家标准《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污染》由TC103(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宁波华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苏州慧利仪器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唯视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雄博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知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上海理工大学、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千欣仪器有限公司、重庆阿泰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教学仪器有限公司、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利来光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奥卡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湛京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宁波舜宇仪器有限公司、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
起草人:孔燕波 、韩森 、王蔚生 、高波 、姜冠祥 、吴周令 、冯琼辉 、张薇 、王国力 、华越 、陈文 、王国瑞 、杨泽声 、洪宜萍 、张韬 、崔志英 、鲍金权 、胡森虎 、李晞 。
此标准描述了光学和光子学污染试验的环境试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有关光学和光子学仪器,包括来自其他领域(如机械、化学和电子设备)的污染试验。
此标准不适用于作为正常的生产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