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技术 步态识别数据安全要求 (GB/T 41773-2022)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步态识别数据安全要求》由TC260(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银河水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哈尔滨工程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警察学院、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得意音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黄永祯 、刘麒赟 、郝春亮 、张曼 、曹春水 、谷晓霞 、李文英 、胡影 、许晓耕 、王亮 、王科俊 、卢旗 、张屹 、刘冬妮 、黄岩 、傅山 、何召锋 、柳彩云 、孙岩 、林冠辰 、武鸿浩 、赵芸伟 、董霖 、方毅 、杨明慧 、叶方坚 、于仕琪 、邬晓钧 、黄小妮 、严敏瑞 、靳晨 、王秉政 、黄馨蓓 。
此标准规定了步态识别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加工、提供、公开、删除等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步态识别数据处理者规范数据处理活动,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步态识别数据处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评估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