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T 8334-2022) 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由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1SC6(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瓶检验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锡昌华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江苏保城特种设备检验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起草人:韩冰 、丁大为 、李滨 、李丰 、田锋 、杜清 。
此标准规定了按照GB/T 5842设计、制造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 60℃下使用,公称工作压力为2.1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50L,可重复盛装液化石油气的钢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