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 (GB/T 24160-2022) 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由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1SC8(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用高压燃料气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广安市保城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
起草人:石凤文 、张增营 、黄强华 、韩冰 、李逸凡 、杨明高 、马夏康 、韩华亮 。
此标准规定了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以下简称“缠绕气瓶”)的型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涂敷、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为20MPa、25MPa、30MPa,公称容积为30L ~ 450L,工作温度为-40℃ ~ 65℃,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的缠绕气瓶。
按此标准制造的缠绕气瓶,仅用于固定在汽车上、充装符合GB 18047的用作汽车燃料的车用压缩天然气储存容器;使用条件中不包括因外力等引起的附加载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