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 (GB/T 18363-2017) 国家标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28(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燃气汽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兰天达汽车清洁燃料技术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上海星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重庆鼎辉汽车燃气系统公司、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华大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起草人:周红 、孟昭君 、秦启斌 、于泽 、贾新建 、陈万应 、汪凯 、施崇槐 、严格 、刘桂彬 、张铜柱 。
此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的型式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出厂文件。
此标准适用于使用符合GB18047要求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为工作介质,公称工作压力为20MPa(此标准所述压力值均为表压),工作温度为一40℃~120℃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