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机械 安全 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 (GB/T 25684.6-2021) 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安全 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由TC334(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冶京诚(湘潭)矿山装备有限公司、临工集团济南重机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溪北方机械重汽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来平 、肖富凯 、支开印 、朱广辉 、唐绪文 、吴红丽 、吴云发 、王宜 、邱增华 、张兆亮 、裴洁 、张钰 。
此标准规定了IS06165定义的轮胎式和履带式自卸车(包括坐姿操作式小型自卸车或站立操纵式小型自卸车)的安全要求,不适用于公路自卸车;规定了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或预知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见GB/T 25684.1-2021的附录A);并规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技术措施。
此标准与GB/T 25684.1(规定了两个或更多的土方机械族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此标准的特定要求优先于GB/T 25684.1的通用要求。
此标准不适用于在此标准实施前制造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