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机械 安全 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 (GB/T 25684.10-2021) 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安全 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由TC334(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柯水源 、张忠海 、邓艳芳 、徐长丽 、李明 。
此标准规定了ISO 6165定义的轮胎式和履带式铲运机但不包括拖式铲运机的安全要求;规定了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或预知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见GB/T 25684.1-2021的附录A);规定了在调试、操作和维护中消除或降低由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引起的风险的适当的技术措施。
此标准与GB/T 25684.1(规定了两个或更多的土方机械族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此标准的特定要求优先于GB/T 25684.1的通用要求。
此标准不适用于在此标准实施前制造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