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池产品 (GB/T 40583-2021) 国家标准《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电池产品》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97SC2(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设计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安徽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沈阳蓄电池研究所、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宇环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起草人:滕云 、黄思淼 、闫新华 、舒红群 、黄祥燕 、张亮 、骆明非 、邓继东 、刘媛 、张华中 、王玲 、刘功桂 、胡志强 、卢春阳 、陈秉楠 、王升威 、龚勋 、梁丹 、薛娟娟 、胡颖 。
此标准规定了电池产品生态设计的评价原则、方法和依据,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和产品评价指标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以下电池生态设计产品评价:
——锂离子电池,包括单体电池、锂离子电池包及锂离子电池系统;
注1: 锂离子电池包通常由锂离子电池组、蓄电池管理模块(不包含蓄电池控制单元)、蓄电池箱以及相应附件组成,是能够从外部获得电能并可对外输出电能的单元。
注2:锂离子电池系统是指由一个或一个以上锂离子电池包及相应附件(管理系统、高压电路、低压电路、热管理设备以及机械总成等)构成的能量存储装置。
——锌负极原电池;
——铅酸蓄电池。
注:上述电池产品在此标准中统一称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