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40876-2021) 国家标准《商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厨具业商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酒店用品协会、山东金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创名厨商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沁鑫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顺昌分布式能源综合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松楠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比特威商用厨具有限公司、辽宁永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星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广东和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鲁宝厨业有限公司、江西江南厨业有限公司、江西摩力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天顺祥厨具有限公司、江西精英厨房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赛米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裕富宝厨具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同达机电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科宇厨业有限公司、北京珠江白云酒店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市宇兴恒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完美兴盛)、中国技术经济学会、诺也领跑(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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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标准规定了商用电磁灶具(以下简称“电磁灶”)的能效等级和技术要求、试验和计算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
此标准适用于单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其中单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不超过35kW,额定电压不超过450V。
此标准不适用于家用电磁灶、拟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电磁灶(如腐蚀性环境或容易引起爆炸的环境)、室外用电磁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