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除尘器 (GB/T 40514-2021) 国家标准《电除尘器》由TC275(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电力修造有限公司、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宣化冶金环保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浙江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能达电力技术应用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佳环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大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激光电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国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兴泰龙特种陶瓷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起草人:郦建国 、高翔 、朱法华 、方建 、郭俊 、张滨渭 、李哲 、李宁 、杨雷 、邱金鑫 、唐亮 、王坤 、侯广超 、蒋庆龙 、施小东 、陈宇渊 、邱曙光 、谢友金 、龙凌志 、苑举林 、许东旭 、何毓忠 、陈牧 、王广利 、林国鑫 、刘学军 、赵金达 、王磊 、于雪原 、刘宇芳 、陈亮亮 、祝建军 、袁伟锋 、何德源 、孟金来 、马强 。
此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的产品类型、组成和标记,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及安装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电力、冶金、建材行业电除尘器,其他行业电除尘器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