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 (GB 16161-2021) 国家标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由348(交通运输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许舜若 、张治源 、赵万锋 、黄伟鹏 、阳建云 、秦艳丹 、邱德阳 。
此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显示的锥形形状特征、罐形形状特征、球形形状特征、“×”形与“十”形顶标特征,以及柱形浮标、杆形浮标和活节式灯桩顶标的形状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中国海区及其港口、通海河口的所有浮标(不包括灯船、大型助航浮标、冰期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