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 再生塑料 第1部分:通则 (GB/T 40006.1-2021) 国家标准《塑料 再生塑料 第1部分:通则》由TC15(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北京燕山石化高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宁波海关技术中心、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张家港海关、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华塑晨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山东天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敏剑 、谢鹏 、杨建海 、周炳炎 、王浩江 、何国山 、高建国 、郑慧琴 、刘丽 、高峡 、赵磊 、钟怀宁 、罗川 、杨娟 、孙建刚 、任聪 、秦玉飞 、梁克俭 、王建东 、张彦君 、陈宏愿 、谢建玲 、袁绍彦 、于泓锦 、徐菁 、谢宇芳 、陈伟力 、王丽红 。
此标准规定了再生塑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可追溯性文件。
此标准适用于以废弃的热塑性塑料为原料,经筛选、分类、清洗、熔融挤出造粒(包含拉条、热切和/或水切等造粒工艺)等工艺制成的再生塑料颗粒.此标准还适用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L(PET)瓶片。
此标准不适用于来自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再生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