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样品工作导则 第7部分: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15000.7-2021) 国家标准《标准样品工作导则 第7部分: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由TC118(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起草人:何平 、徐大军 、吴忠祥 、邢小茹 、王苏明 、唐本玲 、李金霞 、朱珈 、麻丽丹 、郭栋 、石雨婷 。
GB/T15000的本部分规定了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和一致性运作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阐述了标准样品生产的要求,可作为标准样品生产者通用质量保证程序的一部分。
本部分涵盖了所有标准样品的生产,包括有证标准样品。
注:标准样品生产者、管理部门、使用同行评审的组织和方案、认可机构和其他机构也能使用本部分确认或承认标准样品生产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