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9728-2020) 国家标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梁林佐 。
此标准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现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