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2-3部分:短波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203-2020)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3部分:短波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TC10SC4(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仙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道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钱学波 、杨建刚 、张赟 、刘博 、高山 、黄修文 、周会林 、郑坤 。
GB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短波治疗设备(以下称为ME设备)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的某些要求不适用于所定义的低功率设备。
注:在“专用指南和解释”部分对一些较为重要的要求做了注解,参见附录AA。与附录AA中注解相对应的条款或子条软以星号(*)进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