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1-2019) 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6(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英吉森安全消防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华信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惟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达江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起草人:丁宏军 、刘激扬 、康卫东 、屈励 、李小白 、郭春雷 、林强 、郭锐 、李瑞 、陈广 、赵宇 、张颖琮 、费春祥 、蒋妙飞 、邓丽红 、赵英然 、姜波 、孟宇 、朱刚 。
GB15322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及商业场所安装使用的用于探测烃类、醚类、酯类、醇类、一氧化碳、氢气及其他可燃性气体、蒸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工业及商业场所中使用的具有特殊性能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可执行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