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 L-精氨酸 (GB 36897-2018) 国家标准《饲料添加剂 L-精氨酸》由326(农业农村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起草人:商军 、黄士新 、田恺 、陆淳 、曹莹 、孙冰清 、姜芹 、华贤辉 。
此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L-精氨酸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此标准适用于以人的毛发、畜禽毛、羽等蛋白质原料经水解,或以淀粉质等原料经发酵,提取后制得的饲料添加剂L-精氨酸。
饲料添加剂 L-精氨酸 (GB 36897-2018) 国家标准《饲料添加剂 L-精氨酸》由326(农业农村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起草人:商军 、黄士新 、田恺 、陆淳 、曹莹 、孙冰清 、姜芹 、华贤辉 。
此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L-精氨酸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此标准适用于以人的毛发、畜禽毛、羽等蛋白质原料经水解,或以淀粉质等原料经发酵,提取后制得的饲料添加剂L-精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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