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汽车泄漏报警装置技术要求 (GB/T 36123-2018) 国家标准《燃气汽车泄漏报警装置技术要求》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28(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燃气汽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联合新能源重卡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浦海新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友穗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兰天达汽车清洁燃料技术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恩吉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厦门鼎立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铜柱 、张顺意 、伍欣亚 、牛军 、于乐忠 、张洪云 、肖银帆 、孙永顺 、丁亚军 、晏昌 、贾新建 、马智勇 、徐永军 、滕世义 、耿佳 、黎娜 、邓建明 、邓福启 、冯芳龙 。
此标准规定了燃气汽车泄漏报警装置(以下简称报警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说明书、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此标准适用于单一燃料、两用燃料、双燃料燃气汽车及油气、气电混合动力汽车中安装使用的点型气体浓度测试原理的气体燃料(NG,PG)泄漏报警装置,其他种类气体燃料泄漏报警装置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