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 (GB/T 36122-2018) 国家标准《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10(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绍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司戈 、王宝伟 、刘志宏 、闫宏 、张国庆 、张正利 、沈建鑫 、张元祥 、高宁宇 、王琳 、关大巍 、尉光辉 、拱宝明 、何凯 、黄亚树 。
此标准规定了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抢修和更新改造、标志管理、信息管理、使用与监督。
此标准适用于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和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等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其他消防给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