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 (GB/T 36112-2018) 国家标准《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由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94SC2(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政务服务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郎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香港现场管理学会。
起草人:王美萍 、洪萍 、王霄翔 、董任伟 、缪赟 、王卓民 、马连启 、吴立明 、徐彩晶 、张奕敏 。
此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服务现场管理的管理主体和职责、人员服务管理、空间管理、秩序管理、物品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文档管理以及监督考核的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中心服务现场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