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鉴定规程 (GB/T 36044-2018) 国家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鉴定规程》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0SC2(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仪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杜建 、焦丽玲 、朱文江 、王利 、王根生 。
此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及其接口初始鉴定的任务、鉴定类别和方法、鉴定大纲要素和试验实施规程。
此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的初始鉴定,也适用于设备鉴定变更后的再次鉴定。在地震荷载下仅要求稳定性或结构完整性的设备鉴定可参考使用。
注:此标准不规定特定设备的试验项目、需要监测的功能特性和验收标准。